近日,据外媒报道,美国一名叫本·哈特的男子终于在一场关于车牌照的官司中获胜,最终获得了使用自己自定义车牌照的正当法律权益,现在他的大切诺基正带着一块印着“我是上帝(IM GOD)”的车牌自豪地行驶在肯塔基州的马路上。
哈特自2016年从俄亥俄州搬来肯塔基州,并申请了这个印有“我是上帝”的车牌照,同样内容的牌照他已经在俄亥俄州使用了长达12年。在这期间,只有少数人曾与他发生争执,其中包括一名坚持认为他不可能是上帝的女人。哈特的回答是,如果她能证明自己不是上帝,就给她100美元。他称自己20年来一直随身携带着100美元的钞票,只要有人可以证明他不是上帝,就能获得一张。
一开始肯塔基州不承认他的这个车牌,称其涉及“淫秽、粗俗或低俗”内容。随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宗教自由基金会介入,帮助哈特发声:这种否认侵犯了他的宪法言论自由权。经过四年的法律斗争,法庭终于认可了这张车牌的正当性,并要求肯塔基州交通内阁支付超过15万美元的律师费。
这种事情在美国其实不是个例,美国很多州对于汽车牌照的格式几乎没有限制,只要不是攻击性语言,任何人都可以为自己的DIY车牌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