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日本,对于知识产权的定义涵盖多个范畴,包括专利权、创意权、商标权、实用新型方案权、著作权以及经营机密等等。
·其中的著作权在原创作品一经问世自然产生,相比专利权拥有各种备案登记序号内容等,实际上著作权并非实际存在的法律产物。
·而之于游戏界,任天堂传达的是不仅仅是要保护著作权,更想警示可以依靠专利权加以具体维护权利。
·判断是否侵犯著作权的内容包括音乐、视频、图片等等更容易定罪,唯有故事情节难以认定侵权。
·另一方面,专利权的中心围绕着“发明”展开,包括物的发明以及方法的发明。
·游戏作为程序的集合体,可以归属为物的发明范畴。
·作为纵横游戏界世界知名的任天堂法务部,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理解明显优于常人。
·提起侵犯专利权不论搜集证据、诉讼时间、律师费用等等都会更加有利。
·结论,任天堂法务部但凡不出手,是因为还没有足够把握,一旦出手,对手很难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