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脑损伤专家阿丽亚娜-刘易斯(Ariane Lewis)博士在对 41 个组织进行调查后,主张对美国的死亡法律定义进行改革。她强调要使死亡的法律标准与医学标准相一致,主要针对现行定义中对荷尔蒙功能丧失的不必要考虑。虽然大多数组织都支持修订,但在方法上意见不一,尤其是在医疗组织和患者权益组织之间。
一位脑损伤专家在调查了41个倡导、医疗和移植组织对《统一死亡判定法》的意见后,呼吁对美国的死亡法律定义进行亟需的改革。这位专家指出,带头进行修订的统一法律委员会最近宣布暂停修订,这令人失望,但这不应永久性地阻碍对《死亡法案》长期存在的问题进行切实可行的修复。
纽约大学格罗斯曼医学院神经重症监护专家、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教授、医学博士阿丽亚娜-刘易斯(Ariane Lewis)说:"这项研究表明,大多数医学组织都支持修订《统一死亡判定法》,以使神经学死亡标准的法律描述与医学标准相一致。"
刘易斯认为,具体来说,死亡的法律描述需要反映医学准则,而医学准则并不要求在宣布某人脑死亡时考虑激素功能的丧失。此外,刘易斯还说,《死亡法案》需要进行修订,以便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法律指导,说明当家属反对为已经脑死亡的亲属停止机械辅助呼吸时该怎么办。例如,该法案需要明确,如果家属反对移除呼吸机,那么在脑死亡后何时以及在多长时间内(如果不是无限期的话)可以继续使用呼吸机。
调查见解和不同意见
Lewis说,她的调查结果显示,34个组织(83%)赞成修订《死亡法案》。不过,她也承认,对于如何修订该法案,各方意见不一。一些宗教组织和病人权益组织反对将大脑功能丧失作为宣布死亡的标准,而赞成将心脏停止跳动后死亡作为传统的死亡定义。
刘易斯同时也是纽约大学朗贡医疗中心的神经重症监护主任,她已经与委员会分享了她的调查结果和观点,委员会修订《死亡法案》的工作已于9月下旬暂停。在过去三年中,刘易斯一直是与委员会合作修订该法案的 100 名观察员之一。
最近发表在《神经重症护理》(Neurocritical Care)杂志上的一项研究详细审查了受死亡法案影响的41个组织在2023年1月至7月期间向委员会提交的评论和观点。
历史背景和挑战
在历史上,当一个人的心脏停止跳动、无法再自主呼吸时,他就被认为已经死亡。后来,机械通气技术的进步改变了这一状况,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在遭受灾难性脑损伤导致昏迷并失去自主呼吸所需的神经功能后,仍能保持呼吸。1981 年,此类案例促成了美国《统一死亡判定法》的出台,该法将死亡定义为所有脑功能或心肺功能不可逆转地停止。美国各州都采用了这一定义,作为宣布一个人死亡的法律依据。
然而,该法案并未明确规定确定某人是否死亡所需的医学检查。此外,少数州允许家属以宗教理由表示反对。其中包括一些东正教犹太人、穆斯林和天主教徒,他们将撤除机械通气等同于安乐死,即使在宣布患者脑死亡后也是如此。一些家属希望让已被宣布为脑死亡的亲人无限期地接受机械通气,他们已经对医疗机构提起了数十起诉讼。
呼吁提供更详细的指导
刘易斯认为需要为医生提供更多的法律指导,他呼吁委员会接受国际和国内关于神经死亡的医学标准。其中包括美国神经病学会、重症监护医学会、美国儿科学会和儿童神经病学会发布的指南,这些指南都不要求在宣布某人脑死亡时丧失荷尔蒙功能。
刘易斯指出,"整个大脑所有功能"的丧失也包括荷尔蒙分泌的停止,这也包含在该法案的死亡定义中。然而,按照目前的医学标准,这种激素功能的丧失并不需要通过脑部标准来宣布死亡。"
刘易斯认为,《死亡法案》的定义不仅过于宽泛,而且不切实际,因为目前医学上还没有既定的标准来衡量大脑激素分泌是否停止以及何时停止。因此,她说,应该对该法案进行澄清,明确规定必须丧失哪些大脑功能才能宣布某人在法律上死亡,同时认识到激素分泌的丧失不应该是标准之一。
另一项研究结果是,病人权益组织赞成对该法案进行修订,规定在宣布某人死亡后,在停止机械通气前必须征得其家人的同意。刘易斯说,医疗组织反对这一立场。
刘易斯说:"这次调查的结果表明,虽然利益相关者支持修订《死亡法案》,但医疗组织和患者权益团体在修订方法上存在严重分歧。由于达成共识的前景渺茫,委员会的工作也因此暂停,如果不对法律进行修订,目前仍不清楚宣布某人脑死亡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当家属反对以脑死亡为标准时,医生和公众在如何解决冲突方面也没有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