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岛大学(Hiroshima University)的一项研究强调,在类脑器官研究(尤其是涉及胎儿组织的研究)中需要严格的伦理和法律框架,倡导负责任的科学进步。脑器质性组织通常被称为"迷你大脑",并不是真正的人类大脑。然而,围绕这些实验室培育的脑组织(尤其是源自人类胎儿组织的脑组织)的伦理问题却又非常人性化。
广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生院的研究人员就类脑研究中固有的复杂性提出了宝贵的见解,为围绕这一创新生物技术的持续讨论做出了重要贡献,并为在追求科学进步的过程中做出知情决策以及法律和伦理管理铺平了道路。
他们的论文发表在3月4日的《EMBO Reports》上。
脑器官组织是由干细胞衍生的三维人类脑组织,能够发育成多种不同类型的细胞。它们在实验室环境中复制了人脑的复杂性,使研究人员能够研究大脑发育和疾病,希望获得重要的见解,并取得创新性的医学进步。
传统上,脑器质性组织是从多能干细胞中培育出来的,多能干细胞是胚胎早期发育的一种特别强效的亚型细胞,但现在的新技术使从人类胎儿脑细胞中生成这些器质性组织成为可能。然而,这种方法带来了有关脑器官组织的更激烈的法律和伦理争论--在传统的器官组织研究中,这种争论已经很激烈了。
广岛大学副教授、该研究的第一作者泽井勉(Tsutomu Sawai)说:"我们的研究试图揭示以前经常被忽视的伦理困境和法律复杂性,这些困境和复杂性出现在高级类器官研究和使用胎儿组织的交叉点上,而胎儿组织主要是通过选择性流产获得的。"
该研究强调,亟需建立完善的全球统一监管框架,以应对胎儿脑器官(FeBO)研究中复杂的伦理和法律问题。论文强调了知情同意协议、围绕类器官意识的伦理考虑、将类器官移植到动物体内、与计算系统整合以及与胚胎研究和堕胎伦理相关的更广泛辩论的重要性。
广岛大学研究员片岡雅知说:"我们的计划是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大力倡导为包括FeBO研究在内的类脑器官研究制定全面的伦理和监管框架。"
泽井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必要系统地推进伦理和监管讨论,而不是局限于意识问题,这样才能负责任地、合乎伦理地推动科学和医学进步。
展望未来,这对研究组合计划继续支持推进围绕类脑器官研究的伦理和监管讨论。通过推动科学和医学领域负责任和合乎伦理的进步,他们的目标是确保所有涉及类脑器官(包括FeBOs)的研究都在优先考虑人类尊严和伦理完整性的框架内进行。
编译自/scitechda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