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海青浦人民法院就爱奇艺隐私纠纷案做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爱奇艺查看并收集的原告记录向法院递交,其目的合法正当,并在不对外公开的庭前会议中展示,未造成原告个人信息的不当泄露。且其后要求不公开质证,无违法行为发生。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去年6月,庆余年超前点播相关诉讼中,原告吴某在社交媒体发文称,爱奇艺在庭审中拿出他的观影记录。随即,吴某将爱奇艺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一、二被告二度告上法庭,要求爱奇艺和代理律师事务所向原告赔礼道歉,将道歉声明发布在“爱奇艺视频手机和pc端”、“北京市融泰律师事务所官网”醒目位置,持续至少30日;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爱奇艺回应称,爱奇艺一直注重保护用户隐私,本次诉讼中提交的信息,也是基于根据法律法规和诉讼需要,仅向法庭提供,便于法官更好地了解事实。“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我们也申请了不公开质证,确保信息不会流向任何第三方。”
对此,吴某并不认同。他表示,爱奇艺并未申请不公开质证。诉讼中爱奇艺是否可以使用相关记录,及申请了不公开质证成为本案的诉讼焦点。
法院一审判决:爱奇艺提交证据合法正当,且要求不公开质证,无违法行为发生
法院认为,第一被告爱奇艺在被原告诉至法院后,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查看其手机的原告的上述记录并且审理法院递交,其目的合法正当,具体的查看和提交过程未见滥用权力和优势地位的情形。第一被告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在其不对外公开的庭前会议程序中,展示该记录,并未造成原告个人信息的不当泄露,未见对原告的不法损害后果。
同时,法院也表示,第二被告代理律师向法院提交上述证据,合法正当,在不公开的庭前会议程序中展示,且其后要求不公开质证,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并无违法行为发生。
律师观点:诉讼中提交证据是举证权利,如爱奇艺申请不公开质证,不涉及向第三方披露
此前,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法庭上任何一方都有举证的权利,只要是爱奇艺认为跟本案相关,而且这个证据是由它合法收集的。”他告诉南都记者,一方将合法持有的证据提交给司法机关,不属于对于个人信息的使用行为,也不涉及向社会公众或无关第三方披露。
以银行类比,假如一个人起诉银行,说自己账户少了一百块钱,银行必须调出这个人的流水来证明没有少这一百块钱。这种情形下,虽然流水属于个人隐私,但是基于案件所需,银行应该提供。
熊定中同时强调,至于提供之后法院是否采纳,都仅限于这个案件,因为法院本身是有保密义务的,不会对外泄露;如果爱奇艺申请了不公开质证,其他无关的第三方也不会知道这些信息——一切仅限于本案知情。他结合自身经历解释称,不公开质证是指现场正常进行庭审,但只允许法官、书记员和原被告双方律师等案件相关方在场。体现在直播中,则这段庭审不会被播出。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原告吴某在社交媒体上表态,将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