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公司今日在一场旷日持久的反垄断案件中输掉了一起上讼官司。在上诉之前,欧盟曾要求高通提供有关其商业行为的更多信息。2015年7月,欧盟正式启动两项针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以评估高通是否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强迫消费者使用其芯片。2015年12月,欧盟正式指控高通利用其在手机芯片市场的主导地位打压竞争对手。
作为持续调查的一部分,欧盟要求高通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但高通随后对欧盟的该要求提起上诉,请求法院驳回欧盟的要求。
高通当时表示,收集欧盟所要求的数据至少要带来300万欧元的成本,以及50名员工和16位外部顾问上千小时的工作时间。高通称:“公司财务部门的核心人员必须要放弃日常工作,去翻阅至少120箱保存在一个较远仓库内的文件。”
2019年4月,欧盟中级法院“综合法院”(General Court)驳回了高通的上诉。今日,欧盟最高法院“欧洲法院”(EU Court of Justice)再次驳回了高通的上诉。
2019年7月,就在高通提出上诉的一个月后,欧盟委员会就宣布,对高通处以2.42亿欧元(约合2.93亿美元)的罚款,原因是高通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以“掠夺性定价”(将价格设定在成本以下,以迫使竞争对手退出市场)将其三款蜂窝基带芯片组销售给两家客户。
高通随后表示,将对此提起上诉。在上诉待决期间,高通会提供财务担保以代替支付罚款。
高通还表示:“欧盟委员会花了数年时间调查我们面向两家客户的销售情况,但每个客户都表示,他们青睐高通芯片不是因为价格,而是因为竞争对手的芯片组在技术上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