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不能让“藏手机神器”拖教育的后腿

2021年06月23日 08:17 次阅读 稿源:检察日报 条评论

日前,河南洛阳一名老师发现学生网购“藏手机神器”,并喊话全网老师“大家注意了”引发社会关注。其实,所谓“神器”,是一款外观和普通杯子一样的水杯,但是底座可以打开,杯体中有一个空间恰好能够放下一部手机。

据水杯生产商表示,该款水杯原本是透明材质,供运动人士放手机,后来在经销商要求下生产了不透明水杯。记者检索发现,多家网店公开销售此类水杯,并在宣传标语中赫然写着“上课藏手机神器”“防检视、防检测”“目前没有同学被发现”等字样。

明明是供运动人士使用的便捷水杯,却缘何变成了“藏手机神器”?商家营销可谓精准——专门针对学生群体进行售卖,以帮助学生顺利将手机带进课堂。而这伤害的,是国家帮助青少年戒“手机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良苦用心。

今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向学生售卖“藏手机神器”的行为,无疑是站在教学管理制度的对立面,教唆学生对抗校纪校规,甚至还有诱导考试作弊的嫌疑。这种引诱学生购买水杯以逃避教学管理或者获得作弊便利的营销方式,是在给中小学生校园管理工作“下绊添堵”,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学管理的难度,也提升了防作弊的成本。一些商家认为自己“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只不过是钻法律的空子,显然这是对制度规矩的漠视。

而对于大肆宣扬“藏手机神器”的行为,处罚完全有法可依。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情形。因此,商家营销必须恪守商业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

“可放手机的水杯”这款商品本身没有原罪,但把水杯包装成“藏手机神器”,这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营销方式踩踏了法律红线。在网购门槛逐渐降低的今天,要解决商品被恶意营销“借壳上市”的问题,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指导电商平台完善技术性审查措施,积极查处违法宣传“藏手机神器”行为,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倒逼商家增强底线意识,规范营销行为。另一方面,网络销售平台也应尽到管理责任,对商家的营销行为进行必要管束,发现违法线索及时报告市场监管等部门。

对于落实校园“禁机令”来说,光靠围追堵截是不够的。根治孩子对手机的依赖症,不仅要让其放下手里的手机,更要“放”下心中的手机。教育部门、学校、家长应变“封堵”为“引导”,与学生平等交流,帮助其正确认识有关规则并自觉遵守,共同寻求消除“手机瘾”、合理使用手机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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