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阿拉伯卫星电视台27日报道,埃及决定对每年收入超50万埃镑(约合20万元人民币)的自媒体创作者征税,此事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不小争议。报道称,埃及税务局要求从事内容制作活动的个人,向其所在的税务局报告税务档案。如果他们在经营活动之日起12个月内的收入达到规定数额,则须在主管增值部门进行登记并缴税。
埃及通信部的最新数据显示,在人口超过1亿的埃及,约有6000万人使用互联网。还有数据显示,自今年1月以来,埃及有4900万人使用社交媒体,且数字在进一步攀升。但埃及的自媒体创作者一直以来未受到监管的约束。
埃及国税局金融服务主任穆罕默德·吉阿尔表示,“埃及政府已与脸书和优兔等国际公司取得共识,以帮助查明该决定适用的个人。”
该决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有推特网友写道:“自媒体创作者在不可能的事情上投资,以便做些好事,而不是依靠国家帮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