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共九大章。其中,第三章行业执法部分,涉及半导体行业相关内容。《报告》指出,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收到半导体行业经营者集中案件27件,立案24件,审结案件26件,交易总金额7361亿元。
在审结案件中,半导体设备行业2件,半导体制造行业23件,半导体分销行业1件。从申报程序来看,适用简易程序15 件,适用非简易程序11件。从交易形式来看,23件为股权收购,2件为新设合营企业,1件为资产和业务收购。从审查结果来看,无条件批准24件,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2件。除经营者集中案件外,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对三星、美光等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进行调查。
此外,《报告》披露了半导体行业典型案例,其中之一为思科系统公司收购阿卡夏通信公司股权案,以下是具体内容:
2019 年 7 月,思科系统公司(以下简称思科)与阿卡夏通信公司(以下简称阿卡夏)签署协议,以 26 亿美元收购阿卡夏。2019 年 10 月 22 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并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立案审查。2021年 1 月 14 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本项集中。
本案涉及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光传输系统市场,适用非简易程序。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光传输系统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一是集中后实体在上游独立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市场具有较强市场力量。在全球和中国境内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市场上,阿卡夏市场份额分别为45%~50% 和 40%~45%,均排名第一,与其他竞争者相比优势明显;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是光传输系统的核心部件,光传输系统厂商更换独立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供应商成本高、难度大;独立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市场进入壁垒高,研发投入大、失败概率高,短期内难以出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约束的进入者。二是集中后实体具有实施原料封锁的动机。光传输系统市场在 5G、数据中心市场的推动下增长迅速,集中后实体有动机提高光传输系统市场占有率;集中后实体可能减少甚至停止对外销售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以限制光传输系统市场上的竞争者,增强自身产品竞争优势,获得更多市场份额;集中后实体提高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价格能够增加利润。三是集中可能在中国境内光传输系统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中国境内光传输系统市场发展迅速,是全球最大的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需求国,如果集中后实体提高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产品价格或者实施原料封锁,其他光传输系统厂商将因为成本增加削弱竞争力,甚至可能被直接排挤出市场,失去发展机会,影响中国境内光传输系统市场竞争,并损害下游客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本项集中,具体条件包括:一是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将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包括各项商业条款以及现有销售做法和程序。除非相关中国客户自行决定终止现有客户合同,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不得终止现有客户合同。二是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继续向中国客户供应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三是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不得在销售相干数字信号处理器时对中国客户强制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四是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对其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培训,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承诺方案落实。上述限制性条件自公告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经评估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