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省际合作,2021年5月份,山东与河南签订《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形成了黄河流域省际政府间首个“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协作保护机制。
协议综合考虑黄河水情和鲁豫两省实际,以黄河干流刘庄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进行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
水质基本补偿,即断面水质年均值在III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
反之,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
水质变化补偿,即断面COD、氨氮、总磷3项关键污染物年度指数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
反之,每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这项补偿最高限额4000万元。
补偿协议签署以来,黄河入鲁水质持续保持在II类标准以上,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