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二十八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本次公开案件均为过去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交易。随着反垄断常态化监管的深入推进,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意识不断提高,积极自查历史交易,主动报告涉嫌未依法申报行为并积极配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正依法加快完成存量案件清理工作,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其余案件处罚决定书将陆续公开。
其中与阿里巴巴相关的案件有5起,与腾讯控股相关的案件有12起。
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Youku Tudou Inc.股权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市监处罚〔2022〕29号
当事人: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
住 所: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岛路镇Trident大厦146号邮箱(Trident Chambers, P.O. Box 146,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本机关于2021年4月12日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投资)收购Youku Tudou Inc.(以下简称优酷土豆)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本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阿里投资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阿里投资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
收购方:阿里投资。2000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最终控制人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阿里巴巴主营业务包括网络零售平台服务、零售及批发商业、物流服务、云计算、数字媒体及娱乐、创新业务等。2015年全球营业额为(略)人民币(币种下同),中国境内营业额为(略)。
被收购方:优酷土豆。2005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0年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通过“优酷”和“土豆”平台从事互联网长视频平台业务。2015年全球与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为(略)。
(二)交易概况。
本交易系股权收购。2015年11月6日,阿里投资通过旗下Ali YK及其关联实体和优酷土豆签署《并购协议》,以每股美国存托股(ADS)27.60美元的现金收购优酷土豆全部股权。2016年4月5日,交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二、违法事实及理由
(一)本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阿里投资收购优酷土豆100%股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2015年度,阿里投资全球营业额为(略),中国境内营业额为(略);优酷土豆全球与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为(略),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
《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2016年4月5日,上述交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本机关就阿里投资收购优酷土豆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三、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根据上述规定,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本机关现决定对阿里投资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缴款码到15家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工、农、中、建、交、中信、光大、招商、邮储、华夏、平安、兴业、民生、广发、浙商)任一银行网点、网上银行缴纳罚款。缴款码:(略)。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