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印度CCI宣布对谷歌处以133.8亿卢比(约合1.6195亿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存在与Android移动设备相关的反竞争行为。此外,CCI还要求谷歌不得向智能手机制造商提供任何激励措施,让他们独家预装谷歌的搜索服务。
对此,谷歌上个月下旬曾表示,将对印度CCI的裁决提出上诉。如今,谷歌在上诉文件中称,CCI的调查部门大量复制了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利用了欧洲的证据,而这些证据在印度并没有得到证实。
谷歌在上诉文件中称:“前后共有50多处抄袭,在某些情况下还是逐字逐句的抄袭。因此,印度CCI未能进行公正、平衡和合理的调查。事实上,谷歌的移动App分发做法是有利于竞争的,而不是不公平和排他性的。”
早在2018年,欧盟就对谷歌处以43亿欧元(约合45亿美元)的反垄断罚款。原因是谷歌凭借其在互联网搜索市场的主导地位,对Android设备厂商和移动运营商做出了一些非法限制。去年12月,谷歌已向欧洲最高法院对此提出上诉。
谷歌在一份声明中称,之所以对CCI的裁定提出上诉,是因为该裁决给谷歌的印度用户和企业带来了重大挫折。谷歌要求法庭撤销CCI的罚款决定,该案将于周三开庭。
另外,谷歌还对印度CCI的另一项反垄断罚款提出了上诉。继Android反垄断罚款之后,印度CCI去年10月还对谷歌处以额外93.6亿卢比(约合1.13亿美元)的反垄断罚款,原因是谷歌滥用其在应用商店市场的主导地位,推广自家的支付系统。目前,该上诉案尚未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