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题为《保护中小汽车零配件实体企业刻不容缓——致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的文章截图在网上流传。申诉函中提及,2023年3月28日,长安汽车公司采购部不顾合同约束向其数百家供应商贸然发出“基于生存、战略、竞争、客户-共同应付-致供应商伙伴的函”,其中心含义是利用其掌控的对供应商的未付款,通知和宣布将强行对供应商的货款直接扣款10%,以应对其遇到部分车企降价引起的汽车市场部分车型滞销。
对此,2023年6月7日,长安汽车发布了关于网传《致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的公开声明。
声明中提及长安汽车从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发来的“函件”。因原材料价格变动、需求变化、技术创新等原因,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每年磋商供应价格,是汽车行业的一贯做法。采用的方式均基于长安汽车与零配件企业的商务谈判,结算价格均按照商谈后签订的商务合同执行,该函件所述“直扣产值”“直扣货款”等内容系不实信息。
长安汽车已就该函件涉及的诋毁商誉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长安汽车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诋毁商誉行为,我们将视后续调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最后,长安汽车称,公司一贯主张与其他品牌及零配件企业携手共进持续通过技术进步、规模效应创造价值,并还利于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2022年财报显示,长安汽车积极发挥行业辐射力,构建相互信任、共担责任、共享利益的合作关系,打造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新生态供应链体系。建立从供应商寻源、准入认证、供应商定点定价、零部件开发、绩效评价、整合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及供应商协同云管理平台与SRM系统管理,通过准入认证、VOC管控、禁限物质管理、特殊供应要求等管理与供应商共同开展环境绩效改善,鼓励供应商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实施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14001环境认证证书管理,其中98%供应商通过 IATF16949,92%通过ISO14001。
公司通过对外采购整合行业资源,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配套,加速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产品更安全、更智能、更绿色环保,做到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业绩持续提升提供支持。为扎实提升供应商体系能力,已累计组织516家供应商,3800余人学习 QCA(长安汽车供应商质量能力评估体系)系列课程,2022年完成84家QCA认证审核。公司长期贯彻执行质量能力评价策略,实施分级管理,持续推动供应商质量管理能力提升。
2022年,长安汽车前5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7.85%,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4.61%。具体来看,前5名供应商中,一家供应商为长城汽车联营企业,一家供应商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一家供应商为最终控股公司参股的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在解释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73.05亿元时称,原因之一为:公司对供应商的支付采用了比较宽松的政策,导致“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长安汽车还开展了票据池业务,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公司称,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可以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长安汽车应付票据309.01亿元,占流动负债合计903.07亿元的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