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富士康母公司鸿海集团已促请美国法院驳回电动汽车制造商Lordstown Motors的破产申请案,指称这个昔日的商业伙伴怀着“恶意”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却毫无重组成功的希望。鸿海向美国破产法院表示,Lordstown上月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申请破产重组一案,应该予以驳回,或改为依据破产法第7章进行破产清算。
据此前报道显示,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的Lordstown在6月下旬申请破产,但诡异的是,该车企把自己破产的主要原因,都推给了富士康。
在提交给破产法庭的诉状中,洛兹敦指控富士康欺诈、违背承诺,没有遵守向自己投资1.7亿美元的协议。因而在申请破产的同时,也控告鸿海违约。
而在其申请破产之前,富士康曾向Lordstown投资了约5270万美元,持有其8.4%的股份。并且,在去年11月,富士康同意斥资最多1.7亿美元购买Lordstown的普通股和新创立的优先股。如果增资全部完成,富士康对Lordstown持股将增加到19.3%。
但在双方还是蜜月期时,Lordstown曾收到了纳斯达克的退市警告,原因是Lordstown的股价长期低于1美元,不符合纳斯达克的挂牌规则,如果未在30天内解决违约问题,就将退出交易。这也引发了富士康和Lordstown之间的大战。
富士康致信称,其违反了双方约定的投资协议,将停止对其后续投资。因此,Lordstown向富士康发出控诉,认为富士康的指控毫无根据。
面对Lordstown的控诉,鸿海20日则向法院表示,Lordstown等到准备好起诉才申请破产重组,其心昭然若揭。
鸿海指出,Lordstown当时已面临可能遭到股东控告和专利侵权诉讼的窘境,且已确定“基本上已无法借生产、销售唯一产品获利,因此必须结束运营”。
鸿海还强调,Lordstown借破产重组继续运营的可能性渺茫,因为该公司自我兜售了将近两年仍未能找到愿意收购的买主。
Lordstown在2020年通过与一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合并借壳上市,并表示不久后电动皮卡年产量将达到数万辆。然而截至申请破产重组前,Lordstown总共只生产了65辆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