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将对美国国税局向其追征至少289亿美元税款的决定提出上诉,这笔追征的税款与微软2004年至2013年期间在其全球子公司之间分配收入和支出的相关操作有关。微软周三在监管文件中表示,不同意国税局的决定,并将提出上诉。
争议焦点是2012年国税局对转移定价的审计,转移定价是公司用来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天堂从而规避美国企业税率的一种方法。 当时,微软将数十亿美元的利润转移到波多黎各等司法管辖区,波多黎各是美国的领土,但企业税率要低得多。
微软副总裁Daniel Goff在博客文章中表示,自审计所涉年份以来,微软已经改变了其公司结构和相关操作,因此国税局提出的问题与目前的收入记录方式无关。
Goff写道,近十年来,微软一直在与国税局合作,以解决有关公司出于纳税目的分配收入和支出的问题。微软表示,国税局拟追征的289亿美元税款不包括根据《2017年减税和就业法案》缴纳的税款,这可能会使税单减少多达1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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