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在一份新闻稿中写道:"欧盟委员会要求这两家公司提供更多信息,说明它们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履行《数字服务法》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义务,包括与风险评估和减轻措施有关的义务,以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尤其是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风险,以及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情况。"
欧盟要求各公司在 11 月 30 日之前对数据做出回应。然后,监管机构将评估下一步措施,其中可能包括展开正式调查。
DSA 为平台建立了一个治理框架,以应对非法内容或产品的报告。规模较大的平台还需承担更多责任,包括与推荐引擎等算法驱动功能相关的责任。这包括对儿童的安全和福祉进行风险评估和缓解措施。
该法规还明确禁止针对未成年人的广告。
经证实违反《儿童安全法》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全球年营业额 6% 的罚款。未能按要求提供数据也会受到处罚。
这是自欧盟开始对 TikTok 实施该制度以来,欧盟向该公司发出的第二份此类信息要求。上个月,欧盟要求该视频共享平台提供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一般方面"信息,并要求提供有关其应对以色列-哈马斯战争的信息。
欧盟委员会就儿童保护问题向 TikTok 提出的后续要求表明,它正在寻求更多关于该平台如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义务的细节。
上个月,欧盟委员会向 Meta 和 X(前 Twitter)发出了信息请求,此前有报道称以哈马斯战争为目标的恐怖主义内容、仇恨言论和虚假信息在这两个平台上传播。在 Meta 的案例中,欧盟还要求其提供有关选举安全方法的信息。
DSA 已经对所谓的超大型网络平台(VLOPs)生效,上述四家科技巨头也被列入其中。
欧盟委员会于四月份公布了 19 个 VLOPS 和 VLOSE(又称超大型在线搜索引擎)的完整名单。迄今为止,欧盟尚未证实根据《网络安全法》开展了任何正式调查。但自 8 月底开始对 VLOP 执行该法规以来,欧盟收到了大量的信息请求,这表明欧盟可能准备采取下一步行动。
从明年初开始,这些机构将负责对本国的小型数字服务进行 DSA 监督,以帮助支持委员会对科技巨头执行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