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回家的路上,我心里还憋着股劲……隔壁新搬来那位的电瓶车如果还摆在,我就给他直接推楼外面去。敢闹我就报警,说这车有起火风险,(这次)一定要搞到底!”这番话来自笔者居住的小区楼栋微信群,抱怨的这位家住八楼,而对门邻居家的电动车,常年堵门。
类似的惨剧,近年来不甚枚举,不过这一次死伤确实太多了
上周日中午,随着2·23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大火的准确伤亡消息传出,这场15死44伤的惨剧,迅速终结了笔者所在社区里,邻里之间的一段纠纷——
“(我在)回家路上刚刷出了南京电瓶车烧楼的新闻,结果到家一看门口已经清空了。”
被这场惨剧惊到“跳起来”的各地基层政府部门,选择在周日的大早加班加点,居委会连同物业一起出动,逐楼逐户清理之前屡禁不止、禁后复又的“电瓶车”入户问题。
结合墙上的标语,不讽刺么?
笔者所在的小区,合计来了两组总计10人,忙里忙外耗费了整个上午的时间。
除去检查电动自行车不进楼规定的同时,期间还顺带制止了两起,从楼上飞线给自家电动汽车充电的违规行为。
对于这一雷厉风行的作风,楼组乃至社区群里,可以说是一片叫好声。然而在跟着其他邻居刷“幸苦了”的同时,笔者也很不识趣地来句把天聊死的发言:不会和之前几次那样,过个把月就“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吧?
清理的时候高度配合,隔天不查就继续入户,常态了属于是
话一出口,群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电瓶车”进楼入户问题的实质,是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安全性问题。无论是老化、劣质产品、不当使用(过充),亦或是电芯壳体意外破损,都有可能导致电池发生热失控,进而引发爆燃。而一旦起火,则只能等待可氧化的材料彻底反应结束,常规手段是根本无法扑灭的。
官方一直希望能够有效管控这类风险。每当出现伤亡事故,就会立即进行一段时间的“严打”。然而每一次突击清理之后,或早或晚必然还会死灰复燃。如此反反复复,显然说明了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
在动力电池安全问题上,各个社会群体间呈现的是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利益诉求,所以“一刀切”的治理措施,实际并不合适。
切实存在的困难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问题,之所以禁而不止,屡禁屡复,今天居委来查处就笑嘻嘻推出去,明天不来查就继续挪进来,归根结底是因为真的影响到了不少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例如笔者居住的楼栋里,就有那么一户合租的四位外卖小哥,连同最近这一次,已经被连着四次,每回都有这户。由于这几位屡教不改,每次被查到都是嬉皮笑脸给你改正,可过不了几天就故态复萌继续推回楼里,以至在本地居委与物业中,有了个名曰“四人帮”的诨号。
对许多从事基础工作的人来说,电动自行车是其重要生产工具
按理说由于最近几年电动自行车起火的事时有发生,且不说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一户租住的这么操作简直妥妥地和邻里过不去,是标准的找骂行为。但若有人愿意找他们聊聊这事,却也不能否认这几位确实是有苦衷的。
笔者居住的小区于2016年交付,属于城郊那种设施齐全、配置完善的新建小区。不但车位充足(按照1:1.2的比例设置),每栋楼的侧面还都设有半地下的两轮车专用车库。大约2021年5月初,随着《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禁止入户的规定生效,物业又在内部专门加装了用于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用的专门充电箱。
虽然这年头得靠投币这事,着实有点麻烦,但设备和想法还是好的
按理说你完全没必要再把车推回家吧?但其实在很多时候,这些看似完善的配套,使用起来一样问题多多。
首先是管装不管修的问题。
大家在使用公共设施时的爱惜程度,是个典型的“你懂的”问题。而一旦损坏,维修往往跟不上。要不是没人管,就是需要很长的周期。所以到了2022年初的时候,启用还不到一年时间,原本可以支持近四十台电动车充电的充电口,能够继续使用的只剩下二十余个。但日常停在车库里的电动自行车,一般起码也有个三十多辆。
也就是说,如果你回来晚了,那么很有可能就充不上电了。
此外,许多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和性能,实际也是参差不齐的。虽然这东西是许多从事基础工作的群体日常必需的生产工具,但受限于这个群体的经济条件,很多人买车的时候往往首先考虑价格,性能和质量只要能凑合就行。有些人甚至选择买二手货,或是每月花个三五百去租。
动辄四五千的小牛电动车,很多人是不舍得买的,而只能选择性能与可靠性一般的低端车
低端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可想而知,不少车在冬季低温环境下,根本充不进去电。至于二手车的状况,更是可想而知。
最后,防盗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即使目前这种天网工程已经基本完成,遍地都是摄像头的年代,这类小额窃案仍旧难以根绝。比如“四人帮”里面,就有两位在最近两年间丢失过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其中一位的车还是租的,那次丢车差不多让他半个月白干。
实际上,包括“四人帮”在内的,几乎绝大多数蓄意违反安全管理条例的人,都是分得清好歹,理解官方强推“条例”是为了大家生命安全,而自己的行为实际非常欠妥。但在各种各样的理由之下,他们也只能“屡教不改”了。
说了那么多,千万不要以为麻烦在于骑电动自行车。作为目前消耗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绝对大头,电动汽车也面临着不大不小的尴尬。
电动汽车同样烦恼
笔者有一位朋友,为了自家电动汽车装充电桩那事,去年很是闹心了一阵。
大概去年5月的时候,为了方便她每天上下班,顺带解决日常买菜以及市内中短途出行的需求,家里买了第二台车,是部Model Y。但如何安装充电桩这本不该是问题的问题,却随之而来。
电动汽车好买而私桩难装,不少朋友应该深有体会
她家所在的小区,交付时间是2017年,不但车位充足,配电房也预留了支持新能源汽车的线路。按理说装个私人充电桩应该不是问题,但却在物业那边屡屡碰壁。
一开始,物业给出的理由是该小区的车位一律不对外出售,只能月租或者长租,而且不设置固定车位。言下之意,车位都不固定,凭啥给你安私桩呢?但这位也不是没有做过功课,立即找出市府前两年颁布相关文件,要求物业方面执行。
本以为物业吃了瘪后,问题就解决了。然而没想到的是,这却是两方一段扯皮的开始。物业也不明确拒绝设桩的要求,但却不断找出各种理由来推诿和搪塞。总之就是个“拖”字诀。
在这礼拜没空,下礼拜领导不在,月底要安排检修等等理由推诿之下,很快就一个月过去了。而已经急眼了的朋友,准备把事情闹大。开始向房管局、发改委、消协以及市长热线等等,进行全途径投诉举报。并且威胁要动用自己单位的能量(任职于某媒介公司),找网红曝光此事。
安装私桩这事,是需要物业配合的。而物业的不拒绝但也不合作,则是很多车主领教过的
见到对面真急眼了,物业这才不情不愿给她设置了固定月租车位,并对接了上门安装的时间。然后在特斯拉的外包工程方上门的前两天,又给她找了个理由,硬是往后又拖了一个礼拜。
朋友后来才知道,物业之所以如此推诿拖延,纯粹是为了拖延。因为就在上一年小区里一台新能源汽车用私桩充电时发生了意外。也不知道当时怎么回事,车主却盯上了物业,最后打起了官司。反正最后,物业方面被折腾得够呛。
从那时以后,物业方面对于住户申请安装私桩这事,就开始采取“摆烂”的态度。虽然有官方文件,物业方面有配合合规车主安装的义务,但总是尽一切可能拖,争取少装一个是一个、晚装一天是一天。
总而言之,不想担责也怕担责,锅能甩一天是一天。
有足够配套和条件的社区,电动汽车按规定装个私桩尚且会有这种烦恼,那些交付较早,配套不足的老小区,甚至是市区内众多“老破小”社区呢?
虽然飞线充电的主力是两轮车,不过电动汽车这么玩的也着实不少
还记得上文提到的,被和电动自行车入户一并查处的,电动汽车飞线充电的事情么?
其实那是两户因故在小区内临时租住几个月的租客。由于并不常住,所以也就不方便去设置什么私桩。然而买了纯电汽车,可总也得有地方充电不是?由于不愿意去两三公里外商业中心的公用充电站,所以也就不顾风险,就这样临时凑合了……
类似的情况挪到许多“老破小”,以及条件和资源多有不足的社区,便是屡禁不止,甚至明知危险仍旧要搞的飞线充电顽疾。但这也是当前上海市绿牌政策下,几乎无解的问题。
所以总结下来就是,你能拖时间摆烂,那么我自然也可以“胡汉三又回来了”,或者飞线“打游击”了。归根结底,都是不同群体在不合理的现状下,为了各自的利益在进行博弈。
“一刀切”不是办法
如果有朝一日,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达到数千万规模,每个小区的停车场、地下车库里,超过六成的都是配备大容量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然后楼侧的二轮车库里,满是用锂电的“电驴”,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所有人,从此将从此生活在一个“火药桶”之上?
但这个问题,与其去责怪“电车”太多、动力电池目前过于泛滥,不如好好检讨一下现在的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设计、建筑防火标准,安全管理规范,乃至于对整个产业结构。
首先,针对刚刚发生的“头痛”和“脚痛”,说“医头”和“医脚”的事情。
因为目前仍大量存在的“老破小”,乃至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建造的社区,在建筑消防设计上都是存在问题的。
例如,本次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火灾中,暴露出来的极其糟糕的上下楼层间火灾阻断能力,对烟气的隔绝效果更是近似于没有。
特别要说明的一点是,明尚西苑其实算不上什么“老”小区,其竣工时间为2010年。然而我国社会乃至于经济和对应的技术体系发展实在太快,以至于社会基础配套永远显得不够。
而作为小区本身的问题,明尚西苑起火楼栋,达到了34层的楼高,其实也是第一个槽点。因为这种高层建筑就意味着居住人员的高度密集,一旦火灾或者其他危险发生,过高的楼层无论逃生还是施救都很困难。而本次南京2·23火灾的悲剧,就很难说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实际上我国在建筑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对于楼房一旦起火,如何将火源控制在局部是有相关规定的。
按照运输安全标准,这是毫无疑问的危险品。然而我们的社会,已经离不开这种危险品了
例如对于不同楼栋间最小距离的要求、相邻两座楼墙体的耐火要求等等。对于上下楼层间防止火灾乱窜也有相应措施,比如说楼板可以承受的温度,以及在要求温度下能坚持的时间,乃至于对于使用幕墙或者外保温材料的承受能力,都是有明确要求的。
但即使这个国标本身,也是存在相当大问题的,这一点从其档案编号中就能看出来——它是在2014年修订并发布的。而在当时,正处于国内新能源产业爆发的前夜,自然不会有相应的内容规范。例如是否设置建筑内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防火问题怎么解决等等。
而这也是为什么包括上海在内,各地官方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倾向于进行这种“一刀切”操作的原因。尽管这样的操作笨拙不堪,而且大概率搞到各方都感觉不满意,但起码能暂时控制住问题,至少暂时不再出事了。
然而这终究不是解决之道。
针对电动汽车的安全标准,其实多年前已经开始构筑。
在2018年发布实施的《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的第6.1.5条这样规定:
新建汽车库内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置,并应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的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布置在地下车库的首层,不应布置在地下建筑四层及以下。
某机械式立体车库的防火区(红色部分)设计示意
同时为了避免“火烧连营”的效果,同时还要求地下车库、高层车库防火单元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
为了进一步规范地库等封闭设施内充电设施的安全性,2021年起实施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T/ASC17-2021》在第8.2.1条规定,除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及独立建造的停车库外,额定功率大于7kW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不应设在建筑物内。
此外,在海南、广东等地的地方规范里,还对车库等设施内的充电基础设施区域,规定了划分防火单元的要求。每个划分单元,必须配备对应的防火设计,安装必要的设备,具有一定的耐火时间。
这类无防火分隔的地库充电区,未来是要淘汰的
规范这个新时代的各项规则和标准,正在一步一步完善之中。然而想要搭建起一整个,能够适应新时代的体系,却绝非一蹴而就。
曾经,努力追赶世界中的我们,可以通过简单地学习与借鉴欧美的先进经验,来搭建并完善我们的体系。比如有相当数量的“国标”,实际就是照搬欧美,这一点在汽车行业中尤为显著。然而在今天,当我们已经在许多领域迎头赶上,甚至在部分方向上,比如新能源汽车领域,领先了世界。
领先,也意味着不在能通过追赶(简单参考)的方式加速前进
领先当然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但这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那个可以追赶的目标,也失去了那些可以直接借鉴的东西。而这,便是所有领先者都将面对的难题。
当然,在电动汽车这个动力电池最大的非固定式用途之外,那些提供给两轮电动车的,那些被装进其他移动设备的,还有那些用于玩具以及其他电器的,又该如何?
悲剧发生后的第二天,2月25日,比亚迪旗下的弗迪电池曾经发出公告,宣称“决定将乘用车电池技术成果转移至两轮领域,加大两轮车的研发投入,协同各方正能量,开发出能上楼的安全电池”。由于没有更多的细节披露,所以笔者对这种能“上楼安全的电池”暂时无法准确估计。
也许是指某种固态电池,胶状的固态电解液在泄漏后将不会出现剧烈氧化反应?亦或是,宁德时代倡导的那种,采用纳为原料以牺牲一定能量密度为代价的安全电池?
但不管怎么样,无论规范与立法,体系建设与技术发展,都请务必加快速度吧。发生在2月23日的悲剧,代价已经够沉重了。
作者丨林登万
责编丨曹佳东
编辑丨段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