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美国财政部表示,自今年1月1日以来,美国政府已向汽车经销商预付了逾5.8亿美元的电动汽车销售点(point-of-sale)税收抵免金额。在2024年之前,美国汽车消费者只能在第二年报税时享受最高7500美元的新电动汽车抵免金额或4000美元的二手电动汽车抵免金额。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消费者可以在购车时将抵免额度转让给汽车经销商,从而实际上降低了购车价格。
财政部表示,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今年已收到约10万份在购车时申请抵免的电动汽车销售报告,自1月1日以来已向经销商预付了逾5.8亿美元。其中,超过8.5万份报告是针对全新电动汽车,而这些车辆中有超过90%的报告包括了7,500美元的预付款要求;剩下超过1.5万份的报告是关于二手电动汽车,而这些车辆中约75%的报告包括4,000美元的预付款要求。
美国财政部发言人Haris Talwar表示,“在实施这项新规定的四个月内,需求很高。”去年12月,美国财政部发布了指导方针,旨在让美国电动汽车供应链远离中国。今年1月1日,符合美国电动汽车税收抵免资格的电动车型数量从43款降至19款,部分特斯拉Model 3车型、雪佛兰Silverado EV、Mustang Mach-E、福特E-Transit等车型失去了税收抵免。
不过,许多车型随后重新获得了资格,包括大众ID.4、日产Leaf、通用汽车旗下雪佛兰Blazer EV和凯迪拉克Lyriq等车型。
需要指出的是,消费者必须在购买车辆时证明自己符合收入要求,才有资格享受税收抵免,否则他们就需要在报税时偿还政府的税款。对于想要获得税收抵免的新车消费者来说,已婚夫妇的调整后总收入上限为30万美元,个人调整后收入上限为15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