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王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通报,王某在2022年得知直播间刷流量“助阵”非常赚钱后,向长沙某科技公司购买了大量手机、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和“云控软件”等,在鄞州区多地设立群控机房,雇佣杨某某等人操作系统。
一旦接到增加虚假人气的订单,王某就利用操控软件让机房里的大量手机进入直播间关注、点赞、评论等。
原本只有个位数的人气立刻暴涨,顺势吸引更多“野生”流量,最后再按照进入直播间的时间和手机数量结算非法获利。
据王某交代,一台手机每天收费6.65元,其两个工作室加起来差不多有4600台手机,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收入近300万。
目前,该系列案共有17人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其中10人已获得法院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