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以 3 比 2 的投票结果恢复了网络中立规则,推翻了特朗普政府期间通过的废除规则。网络中立是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不得通过阻止或限制连接速度或为不同的互联网流量提供付费优先级来歧视不同类型的内容。联邦通信委员会试图通过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重新归类为《通信法》第二章规定的普通运营商来实现这一目标,从而赋予该机构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更多的监管权力。
民主党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杰西卡-罗森沃塞尔(Jessica Rosenworcel)在投票前的发言中说,互联网接入已经从"很好拥有"变成了"必须拥有"。她补充说:"宽带现在是一项基本服务。基本服务,即我们在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依赖的服务,需要一些基本的监督。"
虽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普遍表示他们没有违反网络中立原则,但他们反对重新分类,主要是因为这可能会让联邦通信委员会有能力监管他们的定价。在这种情况下,联邦通信委员会决定暂缓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进行费率监管,但该机构的未来版本可能会通过另一项监管程序来撤销这一决定。
FCC 于 2015 年推出了网络中立规则,此前曾有大量草根人士参与其中。但在 2017 年,特朗普任命的阿吉特-派(Ajit Pai)领导该委员会,并帮助废除了这些规则。在此期间,各州纷纷出台了自己的网络中立法,倡导者称这些法律让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敢轻举妄动。但该行业声称,在此期间缺乏变化表明联邦规则是不必要的,并担心它们会阻碍创新投资。
尽管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大部分命令与 2015 年的命令如出一辙,但该机构的言辞和理由已有所更新。罗森沃塞尔(Rosenworcel)认为,这些规则将赋予该机构对互联网中断的更大监督权,并将填补其在处理构成国家安全风险的电信公司方面的一个重要漏洞,禁止这些公司在其他通信服务之外提供互联网服务。
联邦通信委员会委员布兰登-卡尔(Brendan Carr)是一名共和党人,他坚决反对该机构通过对第二章进行重新分类来处理网络中立性问题。他说,在法律不明确的情况下,司法部门对联邦机构权力的尊重激励了行政部门参与"施压运动",让机构听命于他们,而这一举动就是一个例子。
他还认为,联邦通信委员会的费率监管暂缓是不合法的,并将其与教育部门用来摆脱学生债务的权力进行了比较,后者被驳回。他说:"联邦通信委员会并没有假定自己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通过挑选适用的部分,将《第二章》重新塑造成一个全新的立法计划。联邦通信委员会把它能想到的任何东西都往墙上扔,看看是否有东西能粘住。"
支持该规则的民主党委员杰弗里-斯塔克斯(Geoffrey Starks)表示,他并不担心法院将如何评估投票结果,并称联邦通信委员会将《第二章》适用于宽带提供商的权力"一目了然"。他补充说,他反对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进行费率监管,但不同意任何平价互联网项目都可以被理解为费率监管的观点。斯塔克斯呼吁为"负担得起的连接计划"建立"永久资助机制",该计划自COVID-19大流行以来一直为低收入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补贴。如果国会不能延长该计划,其资金很快就会耗尽。
民主党人罗森沃塞尔(Rosenworcel)、斯塔克斯(Starks)和安娜-戈麦斯(Anna Gomez)投票批准了这些规则,而共和党人卡尔(Carr)和内森-西明顿(Nathan Simington)则持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