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2024—2025 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其中,在“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部署中明确指出,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
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开展沿海内河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到 2025 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 2020 年降低 5%。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月初时,国家多部门发布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2024年12月31日之前,个人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车龄6年及以上),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报废上述两类车型,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