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首例消费者起诉苹果垄断案一审宣判。原告要求停止收取30%“苹果税”的不公平高价行为、停止“应用内购买”强制使用Apple Pay系统的搭售行为。上海知产法院判决认定苹果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驳回原告诉请。
根据彭博社看到的一份申诉书摘录,苹果公司已提交了申诉书,请求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裁决中的部分句子进行修改。苹果希望最高法院删除下级法院判决书中提及苹果“支配地位”的内容,并反对判决中暗示“不公平定价可能伤害消费者”的措辞。
苹果试图改变一项本已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的措辞,这一不同寻常的举动反映了苹果在中国的微妙地位。中国既是苹果最大的国际市场,也是苹果最大的生产基地。苹果似乎试图淡化其在中国的市场地位。在中国,苹果在智能手机季度出货量排行榜上经常与华为和其他高端智能手机制造商并驾齐驱。在全球监管机构密切审查科技巨头之际,法庭判决对苹果“支配地位”的描述可能会在未来的诉状或案件中被引用。
眼下,苹果正在全球多个市场为其App Store抽成政策进行辩护,包括消费者在美国国内提起的诉讼以及在欧洲、韩国和日本发起的挑战。苹果一直认为,它收取的佣金是合理的,因为其应用商店让用户感到安全和放心,同时为开发者提供了一个全球展示平台。
截至发稿,苹果尚未就此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