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汽集团官方发布声明要求欧盟举行听证会,就临时反补贴税措施进一步依法抗辩。抗辩内容包括:欧委会反补贴调查涉及商业敏感信息,例如调查要求配合提供与电池相关的化学配方等,超出正常调查范围。
欧委会对于补贴的认定存在错误,例如将给予国内消费者的新能源购车补贴纳入在欧盟销售的补贴率计算。欧委会在调查过程中忽略了上汽提交的部分信息和抗辩意见,基于《反补贴基本条例》第28条所谓的“不配合调查”,作出不利推定,虚增了多个项目的补贴率。
7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来自中国的电动汽车进口征收临时反补贴税,其中上汽将被征收37.6%临时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