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话题“找百万粉丝网红带货3场销量都为0”上了热搜榜。据媒体报道,某销售公司找到一家MCN公司,这家公司号称拥有100-500万粉丝量的网红,双方约定,进行5场直播,保证销售额达到42万。根据合约,这家销售公司需先支付25000元服务费,双方将对带货的总销售额进行分成。
然而3场直播后,每场的销售额都是0,法院审理后认为,MCN公司网红的粉丝数很有可能是虚假的,最终判决MCN公司返还服务费。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借助粉丝量较高的主播进行商品推广,成为商家们热衷的营销方式,但可能不会收获如预期般的效果。
在此提醒商家和广大主播,在签订直播带货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亦应全面、诚信履约,共同维护良好的商业秩序。
商家在签订直播带货服务合同之前,应审慎审查对方直播服务机构的资质和行为能力,选择有履行能力的合作伙伴,防止“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