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理想汽车起诉理想贴膜工厂”一事二审判决公布。理想贴膜工厂朱裕昊老板发视频称,省高院就此案二审判决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高院认为,本案中朱裕昊自2012年开始即在其经营的在先店铺招牌中使用"理想"标识,在涉案被诉侵权店铺招牌中使用被诉“理想”标识的行为系对朱裕昊在在先店铺招牌中使用"理想"标识行为的承继和延续,构成在先使用。
一审法院应当查明涉案店铺的实际经营主体、朱裕昊在前后店铺招牌中对“理想”标识的使用是否具有承继性和延续性、在车和家公司申请涉案上报注册前朱裕昊在涉案店铺招牌中使用的“理想”标识是否具有一定影响、车和家公司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新理想公司从事的服务是否构成类似商品和服务等相关事实。
在此基础上,应当准确认定涉案店铺招牌中使用被诉侵权“理想”标识的行为是否构成在先使用行为,以及新理想公司涉案被诉侵权行为是否侵犯车和家公司涉案商标权等。最终,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
不过,朱裕昊表示虽然本案将再次重审,但是依然不确定会面临什么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