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模式不仅使初创公司的创始人能够在大公司的资源支持下继续其技术创新,而且为投资者提供了快速的回报途径。
以谷歌与人工智能初创公司Character.AI的交易为例,谷歌选择支付30亿美元获得Character.AI技术的许可权,而非直接收购公司。
这笔交易使Character.AI的投资者在两年内获得了2.5倍的回报,但公司剩余员工未分享交易财务收益,引发了行业对这种“渣男”式交易的质疑。
这种新型交易方式,实际上是大型科技公司试图避免监管审查,同时保持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先地位。
大型科技公司如谷歌、亚马逊、Meta、苹果和微软等,正受到监管机构的密切关注,以确定它们是否通过收购初创公司等方式限制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