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服务税(DST)是加拿大自由党政府于 2021 年提出、2024 年 6 月 20 日颁布的一项新税收法案,对在加拿大运营的美国科技公司具有重大影响。该法案是在二十国集团(G20)国家的支持下作为一项临时措施提出的,可能会使这些公司损失数十亿美元的新税收,这促使美国政府进行干预并主张推迟实施。
根据加拿大政府的公告,数字服务税将对来自在线市场、在线广告服务、社交媒体和用户数据的收入征收 3% 的税。这项法律所涵盖的公司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获得至少 7.5 亿欧元的年收入,并且至少有 2000 万加元的收入必须来自加拿大用户。
DST 适用于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获得的收入。此外,符合条件的公司应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开始缴纳新税。美国一些最大的科技公司,包括苹果、Google、微软 、亚马逊和 Meta,现在都在加拿大数字服务税的征收范围内。
同时,美国政府认为新的税收法案违反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和《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等贸易协定,可能会歧视美国公司。
美国贸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明确表达了美国政府对数字服务税的立场:
"美国反对歧视美国公司的单方面数字服务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今天正在采取行动应对加拿大的歧视性政策。在进行这些磋商的同时,我们将继续支持财政部参与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OECD/G20)的全球税务谈判,为数字服务税的挑战带来全面的解决方案。"
美国贸易代表目前正在与加拿大政府进行紧急讨论,以在严格的 75 天时限内解决这一问题。如果这些努力被证明是不成功的,美国将根据《美国与加拿大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协定》(USMCA)要求一个争端解决小组来解决这个问题。
美国政府也采取了一些反制措施,如对通过类似立法的国家征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