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崂山一女子驾车逆行插队不成,殴打对向正常行驶司机林某,致其口鼻出血。随后,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通报,女子王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有律师表示,在现有法律范围内,警方已对该女子做出较重处罚(可以说是顶格处罚) )。
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应,有关女司机的消息也是被传的满天飞,而青岛公安今天又一次通报了这个事情。
从官方公告看,女司机王某目前无固定职业,8月30日凌晨1时许,被送至青岛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悔过,手写《道歉书》向被打男子致歉,表示愿意承担林某润的医疗费用并赔偿损失,而后者已经签字确认。
林某润有权就本案对其造成的医疗费用、经济损失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该案件系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关于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