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备案登记指引或将落地 备案成银行存管及电信许可的前提

2016年11月28日 14:15 次阅读 稿源:网贷之家 条评论

网传消息称,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为新注册及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给予指引。根据指引内容,有以下几点值得重点关注:第一、备案登记不可视为是监管对登记机构的增信背书。指引第二条强调,备案登记仅对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自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第二、办理备案登记所需材料(详见第二章第六条),包括:网贷机构基本信息(如名称、住所地、组织形式等);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合规经营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以及董实、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注册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网址及相关APP名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三、备案登记将作为新平台申请银行存管及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前置条件,根据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网贷机构须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按相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以下为《指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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