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东莞工厂赔偿方案曝光:n+1赔付但分期完成

2018年04月02日 12:34 次阅读 稿源:搜狐IT 条评论

近日金立东莞工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方案完整曝光,根据信息,此次涉及的公司包括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金铭与金卓在金立整个架构中的职能主要是组装工厂,是金立工厂的法人名称。


此前,金立方面对搜狐科技做出回应:东莞工厂的人员调整已经和东莞劳动局沟通,与员工沟通一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操作。据金立内部人士表示,尽管金立公司遭遇资金流困难,但此前员工的工资及保险并没有停发或少发。

此次曝光的文件显示,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会按照n+1的标准执行,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自补偿协议签订的次月起开始支付,按每月支付1个月补偿金的方式进行,最长8个月内支付完毕。

此外,文件显示,此次协商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将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工厂的处置将成为金立如何转型的重中之重。之前媒体爆料称刘立荣新公司可能会采取轻资产模式,专注于ODM业务。接近金立的人士告诉搜狐科技,此次东莞工厂的调整实际早已开启,属于战略调整,目前金立在重庆和四川宜宾仍设有工厂,产能转移已有一段时间。

以下为员工补偿方案全文:

关于金铭、金卓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方案

经集团研究决定,因当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对于金铭和金卓公司部分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方案如下:

一、 补偿标准

1、 按照n+1的标准执行,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应发平均工资)

2、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参考东莞市016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854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为11562元)

3、 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执行。

二、经济补偿金支付方式

公司与员工本人沟通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并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协议书》。

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自补偿协议签订的次月起开始支付,按每月支付1个月补偿金的方式进行,最长8个月内支付完毕。

三、 社保、公积金、档案管理

公司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至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同时,员工档案自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当月起不再托管,人力资源部协助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四、 特殊人群的管理:

(一) 除非员工本人申请,员工有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纳入到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有以下情况的,不纳入到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范畴: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其他:

1、2018年4月底前完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

2、对于不愿意接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按公司停工放休政策执行。

对文章打分

金立东莞工厂赔偿方案曝光:n+1赔付但分期完成

2 (17%)
已有 条意见

    最新资讯

    加载中...

    编辑精选

    加载中...

    热门评论

      Top 10

      招聘

      created by ceal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