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协会强调博客服务提供者要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大力开展《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的宣 传;要引导博客作者严谨自律,监督博客作者不发布或传播逃避监管、虚假宣传,造谣诽谤等信息;要建立并完善监督举报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 博客作者也要对跟贴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涉嫌违规广告及跟贴信息。
中国互联网协会希望通过进一步宣传落实《博客服务自律公约》、规范博客服务,能够推动网络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博客服务业健康发展。
附:《博客服务自律公约》、《文明博客倡议书》
博客服务自律公约
(中国互联网协会2007年8月21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博客服务,促进博客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博客,是指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供给用户的自主网络空间,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态。
第三条 博客服务应当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中国互联网协会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五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博客用户及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从事互联网博客服务业务应当具备合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善的博客服务和管理制度;
(二)足够的博客服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提供优良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三)健全的博客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用户注册流程、用户信息保密措施、博客内容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七条 鼓励博客服务提供者积极探索博客服务模式,为博客提供良好的创作环境,引导博客用户创作和传播优秀网络文化作品。
第八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与博客用户签订服务协议,要求博客用户自觉履行服务协议,拒绝签订服务协议的,博客服务提供者有权拒绝为其提供博客服务。
第九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与博客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博客用户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文明使用网络,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以及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博客用户保证不传播侮辱或贬损其他民族、种族、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信息;
(三)博客用户保证不传播造谣、诽谤信息以及其他虚假信息,不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四)博客用户保证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五)博客用户保证对跟贴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六)博客用户保证不利用博客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十条 博客用户违反服务协议的,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改正,直接删除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或停止为其提供博客服务。
第十一条 鼓励博客服务提供者对博客用户实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用户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第十二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制定有效的实名博客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博客用户资料。未经实名博客用户本人允许,不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信息及其存储在网站上的非公开博客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博客用户提供对跟贴内容的管理权限,博客用户应当对跟贴进行有效管理,应当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第十四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履行对博客内容的监督管理义务,应当设立便捷的在线投诉窗口、投诉电话等渠道,受理公众对博客服务和博客内容的举报与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五条 倡议广大博客服务提供者积极签署并实施本公约,中国互联网协会将定期公布签约单位名单。
本公约发布之前未与博客用户签订服务协议的,应当从本公约发布生效之日起补充签订服务协议。
第十六条 凡签署本公约的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规范履行本公约的各项内容,违反本公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本公约的组织实施机构视不同情况给予警示或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增强自律意识,促进博客服务健康发展。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公约由中国互联网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明博客倡议书
(中国互联网协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
为建设绿色、健康的博客文化,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促进博客的和谐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倡议广大互联网博客用户——包括博客作者和跟贴者,积极从我做起,认真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自觉遵纪守法,抵制不良信息,建设绿色博客内容;
提倡诚信可靠,反对虚假恶搞,打造可信博客品牌;
尊重他人隐私,反对造谣诽谤,建设和谐博客环境;
尊重言论自由,反对恶意攻击,塑造文明博客形象;
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原创精神,促进博客多元发展;
传播先进文化,打造经典作品,促进博客文化繁荣;
提倡文明跟贴,鼓励友好互动,促进信息共建共享;
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争做文明博客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