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微博上署名上海易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飞的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财付通违规为“二次清算”机构京东商城提供支付服务,已被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责令整改。李飞微博上贴出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下简称“央行深中支”)5月14日发出的邮件。邮件称,律师提供的三笔交易中,有两笔交易的确是财付通公司特约商户京东公司的交易,订单资金已由财付通结算给京东,另一笔未完成支付。据了解,这三笔业务是律师在京东商城第三方平台购物产生的。
央行深中支认为,财付通公司存在为涉嫌“二次清算”的京东商城关联公司提供支付服务行为。
“二次清算”简称“二清”,是指支付公司或银行先将POS机的结算款支付给某一个人或某一家公司,再由这家公司或个人结算给商户,属于违规行为。
由于此前京东商城关联公司不是金融或类金融机构,也没有支付牌照,统一收受客户的货款,然后分发个平台上的各个企业,必然会存在货款资金在其平台滞留的情况,极有可能酿成全国性风险事件。
央行深中支表示,目前已经要求财付通公司配合京东商城开展整改工作,目前财付通公司将京东商城的交易资金结算至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再由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将资金清算给实际交易的商户。
为打击二清行为,2017年底央行曾下发号称史上最严“二清”整顿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分阶段明确提出了整改时限。要求各地人行在2018年2月底前开始大检查;2018年4月底前,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完成现场督察;2018年6月底前完成处罚与总结工作。
眼下央行设定的二清整改期限正在临近,大型支付机构和大型企业的违规行为尤为令人关注。
据悉,李飞已持续跟踪举报京东商城及其关联公司违规二清行为两年多。在此次央行深中支认定财付通存在为涉嫌“二清”的京东商城关联公司提供服务外之前,支付清算协会,央行营管部也先后对李飞的举报行为予以过肯定性回应。
在第一次《行政举报书》中,李飞表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和丰永讯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这7家京东系公司没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统一为第三方交易平台“京东商城JD.COM”的第三方卖家代收代转货款资金,从客户收取货款后再延时转付给第三方卖家,形成资金池,持续特别久,规模特别大,金额特别高,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从事第三方卖家货款资金二次清算,涉嫌构成无证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李飞举例称,他在京东商城第三方卖家购买手机充电线,由京东快递发货、第三方卖家自行提供售后服务,收款方为“京东JD.COM”(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李飞还认为,支付机构对京东未尽审查义务,通道方网银在线等支付机构和收单(收款)银行,仍然收单给京东,实则协助京东从事“二清”业务,违反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