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今日披露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文件。文件显示,集团拟采用股权激励方式,将小米金融作为独立运营主体逐步剥离。文件显示,截至招股书签署,小米集团的供应链融资、互联网小额贷款、支付、理财产品分销、互联网保险等金融相关业务已重组至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小米金融。
按计划,小米金融集团剥离完成后将不再是小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雷军、小米金融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将被授予小米金融期权。该计划已被小米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全体股东同意。
文件显示,截至招股书签署之前,小米集团向小米金融集团分别提供约8.3亿美元()及2.99亿元人民币的小米金融重组贷款。从2018年起,未来三年,除小米集团就小米金融重组提供的一次性重组贷款外,小米集团为小米金融提供的金融服务最高金额上限分别为127.7亿元、149.5亿元和145.5亿元,合计422.7亿元。此外,双方也对营销服务、全面支持服务、支付结算等服务设定了最高交易限额。
文件显示,小米金融2018年第一季度营收及税前净利润占小米集团比例分别为0.9和0.22%。截至今年一季度结束,小米金融总资产占小米集团的比例为13.55%。
文件同时披露,小米金融完成重组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小米集团就小米金融重组向小米金融分别垫付约8.3亿美元及2.99亿元人民币的小米金融重组贷款,相关贷款为免息一次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