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消息,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通知称,现要求所有网贷机构全面下架“锁定期+自动债权转让”模式的计划类理财产品,并将下架实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区金融监管部门和协会。另外,所有网贷机构均是信息中介机构,严禁其从事任何诸如自行担保、承诺回款的增信行为。
同时,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还要求网贷机构应将逾期借款人及时报给各类征信机构,增加违约成本。 对逾期项目,该采取仲裁、起诉等法律行动的就要采取,不能因为退出而影响对逾期借款人追收;广州仲裁委可以在线开展网络仲裁,网贷机构可与其协商,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此外,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还要求网贷借款人应严格遵守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切忌因侥幸心理逃避还款,造成征信不良。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下架计划类理财产品及打击逃废债行为的通知
各网贷机构:
近期,网贷行业流动性风险和项目逾期事件频发,严重损害出借人合法权益,影响行业稳健发展。为加强网贷业务 合法合规管理,降低项目流动性风险,特对网贷机构要求如下:
一、全面下架“锁定期+自动债权转让”模式的计划类理财产品
根据《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以活期、定期理财产品形式对接债权转让标的,由于可能造成资金和资产的期限错配,应当认定为违规。当前,行业流动性风险较大,部分计划类产品在锁定期结束后无法及时完成债权转让,出借人资金无法按时回款,容易引起出借人担心。现要求所有网贷机构全面下架计划类产品,并将下架实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区金融监管部门和协会。
另外,所有网贷机构均是信息中介机构,本身并无放贷资格,并严禁从事任何诸如自行担保、承诺回款的增信行为,因此不存在刚性兑付的义务。各网贷机构既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同时要加强出借人教育;各出借人亦应正确理解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谨慎投资。
二、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1、网贷机构应将逾期借款人及时报给各类征信机构,增加违约成本。
2、拟退出机构应向区金融监管部门和协会提交存量借款项目、借款人及出借人清单,定期报告还款进度。
3、 对逾期项目,该采取仲裁、起诉等法律行动的就要采取,不能因为退出而影响对逾期借款人追收;广州仲裁委可以在线开展网络仲裁,网贷机构可与其协商,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4、网贷机构在完成以上事情后才能予以正常清算、注销,股东应严格按公司法承担公司收尾清算的责任。
5、网贷借款人应严格遵守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切忌因侥幸心理逃避还款,造成征信不良。
6、协会设有法律服务中心,可提供免费咨询;如需帮助,可及时联系秘书处。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