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开发者放弃对VMware的诉讼

2019年04月03日 21:14 次阅读 稿源:开源中国 条评论

还记得多年前那场 VMware 源码侵权案吗?在诉讼请求被法院一次次驳回后,最近原告著名 Linux 开发者 Christopher Helwig 已经决定不再上诉,因为他认为这已经没有意义了。2006 年,Christopher Helwig 发现 VMware ESX 裸金属虚拟机(VM)虚拟机管理程序中违反 GPL 许可协议使用了 Linux 源代码。

2015 年 Christopher 在软件自由保护协会的帮助下起诉了 VMware,而 2016 年,法院驳回了该诉讼请求,之后 Christopher 上诉,但最终还是被驳回。

该诉讼的核心是 Hypervisor vSphere VMware ESXi 5.5.0 违反了 Linux 使用的开源许可协议 GPL。

GPL 下的软件本身是开源及免费的,同时某个软件只要包含了其它基于 GPL 协议的代码,那么该软件就必须同样采用 GPL 许可协议。这样的“传染性”也就是所谓的 Copyleft 概念。

Linux 基于 GPL 开源,而 VMware ESXi 5.5.0 使用了 Linux 内核源码。Christopher 发现 VMware 虽然基于 GPL 开源了 vmklinux 组件,但是并没有开源相关管理程序组件,也就是说 VMware 侵权了。

Christopher 与软件自由保护协会试图说服 VMware 从其产品中删除 Linux 相关代码,或者完全遵守 Linux 的 GPL 开源协议,但是对方声明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指控”。双方各执一词,于是 Christopher 与软件自由保护协会将 VMware 告上了法庭,并表示:“VMware 已将基于 GPLv2 许可的受版权保护的 Linux 代码与他们自己的专有代码‘vmkernel’相结合,并进行分发,但却没有在 GPLv2 下提供完整的相应源代码。”

再次上诉被法院驳回后,据 ZDNet 的报导,在最近的一则声明中,Christopher 指出:“法院没有处理诉讼的实质性问题,而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被告组件的所有权或版权属于 Linux,所以法院像第一次一样驳回了上诉。”他认为法院提出的要求非常高,使个别自由软件开发人员很难单独主张自己的权利。

此外,Christopher 也表示其实法院的判决可能也是受到了 Linux “版权巨魔”Patrick McHardy 相关案件的影响,Patrick 通过起诉多家公司侵犯 Linux GPLv2 而赚钱,他的行为被 Linux 社区所不耻。Christopher 觉得法院没有分清以个人利益为目标发起的侵权诉讼和一心想要让 GPL 可以强制执行的诉讼之间的区别。

目前 Christopher 已经决定不再上诉,因为他认为这已经没有意义了。除了得不到法院的理解,这些诉讼也消耗了 Christopher 太多时间与精力,他还表示:“最重要的原因是,VMware 已经宣布将来不再在其虚拟机管理程序中使用 Linux 代码。从 VMware 专有内核中删除 Linux 代码是我和软件自由保护协会多次提出的要求,而一旦 VMware 采取该行动,那么他们最终就遵守了 GPL。”

软件自由保护协会方面则明确指出:“遵守 FOSS(Free and Open-Source Software,免费与开源软件)许可不是可选的,不遵守 GPL 许可协议侵蚀了软件自由和我们技术的完整性。Copyleft 既是法律要求,也是社区的基本规范,如果公司希望使用 GPL 代码,那么他们就必须遵守 GPL。”

这个事件也让我们回想起前阵子腾讯内核团队基于 RHEL7.4 源码发布 TCPA 项目闹出的笑话,RHEL 基于 GPL,按照协议要求,TCPA 也需要基于 GPL 开源其内核源码,但是团队并没有这样做,最终 TCPA 项目“下架”收场。

近几年开源之火越烧越旺,像腾讯 TCPA 这样的案例其实并不少见,这里提醒开发者与公司们:开源需要严格遵守开源许可协议。同时也列出以下几个主流开源许可协议的定义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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