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500875元被列为被执行人 阿里回应:不担责 系食品公司之间纠纷

2020年07月06日 14:21 次阅读 稿源:快科技 条评论

@天眼查 数据显示,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立案日期为2020年7月3日,执行法院为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500875,案号为(2020)粤0402执5344号

对此,阿里方面进行了回应:所涉案件系食品公司之间的商标权纠纷,案涉商品在1688平台发布。争议发生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核查,已将涉及侵权的商家商品链接做了删除处理,并在一审过程中向法院提供了删除记录。

而在赔偿责任方面,珠海中院二审判决被告珠海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某食品商行共同赔偿原告50万元。此案中,阿里既不承担赔偿责任,也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此案件及1688删除侵权链接的法定义务早已经处理完毕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注册资本约107.3亿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戴珊,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应用软件;设计、制作、加工计算机网络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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